(原标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损益明细表的核验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至3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核验。根据相关规定,精进电动公司管理层负责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验资料,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执行核验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核验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的规定进行,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核验结果显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规定编制。2025年1-3月的数据引用自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影响鉴证结论。该报告作为精进电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募集相关文件,不适用于其他用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显示,2025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91,803,139.8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净额为96,313,136.49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96,313,136.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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